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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市文化局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

  1、受理申请机构
  本机关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办公时间为9:00-11:30,13:30-17:30(节假日除外)。
  联系电话:85681800
  传真号码:85681800
  通信地址:连云港市房地产交易大厦10楼,邮政编码:222000
  电子邮箱地址:@
  2、申请的提出
  申请人可根据《规定》第十一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 。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在“连云港文化网”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,具体网址为http://www.lygwh.gov.cn/。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  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
  申请人在“连云港文化网”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。
  (2)书面申请
 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  3、申请的处理
  本机关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。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:
  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  (2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  (3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  (4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
 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。
  4、收费标准(待定)
 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为:
  

费用项目

费用分项

收费标准

单位

备注

信息介质及制作费

纸张费

/

复印费

/

光盘费

/

光盘刻录费

/

磁盘费

/

磁盘制作费

/

信息检索费

信息检索费

/小时/

信息传递费

材料邮寄费

/

材料快递费

/

材料传真费

/

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

  说明:
  1.该收费标准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,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。
  2.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,届时请提供相关证明。

连云港市文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
 为必填项      (点击下载表格)      (点击查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)





姓名 工作单位
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
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
联系地址  *传真
电子邮箱


/



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
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
联系人电话 * 传真
联系地址
电子邮箱
申请时间





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
所需信息的用途
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(可选) 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选)
纸面
电子邮件
光盘
磁盘
邮寄
快递
电子邮件
传真
自行领取
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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