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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受理申请机构
本机关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办公时间为9:00-11:30,13:30-17:30(节假日除外)。
联系电话:85681800
传真号码:85681800
通信地址:连云港市房地产交易大厦10楼,邮政编码:222000
电子邮箱地址:@
2、申请的提出
申请人可根据《规定》第十一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 。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在“连云港文化网”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,具体网址为http://www.lygwh.gov.cn/。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
申请人在“连云港文化网”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。
(2)书面申请
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、申请的处理
本机关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。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:
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(2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(3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(4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
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。
4、收费标准(待定)
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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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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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分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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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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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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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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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介质及制作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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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张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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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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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印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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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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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盘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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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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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盘刻录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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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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磁盘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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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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磁盘制作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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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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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检索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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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检索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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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小时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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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传递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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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邮寄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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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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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快递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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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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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传真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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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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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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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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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1.该收费标准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,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。
2.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,届时请提供相关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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